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1) 如果你四十幾歲了,就該明白:
在愛的世界裏,沒有誰對不起誰,只有誰不懂得珍惜誰。
想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從小,我就對某些事物特別有感覺。
上學後,老師上課,我在下面胡亂塗鴉,常常寫的字是 "想念," "靜," "思," "愁."
今天晚上,與女兒談心時,談到會活多久,
我對女兒說,"我想要活到可以看到你大學畢業,如果你願意繼續念,媽媽希望能看到你拿到碩士,博士學位。希望能看到你做著自己喜愛的工作,有個幸褔的感情歸屬,媽媽希望看到你幸福。"